公开指南

日期:2020-06-16 03:32来源:恩施州外事办综合科


一、简述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级政府的政务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中共恩施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公开的原则

本《指南》所述政务信息,是指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除属国家机密、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公共利益的信息外,本办将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本单位公开政务信息应当遵循“权威、公平、及时”的原则,信息发布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执行。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州委外事办领导介绍、主要分工

2、州委外事办工作机构

3、州委外事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工作规则

4、州委外事办重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5、州委外事办人事任免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中共恩施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wqj.enshi.gov.cn);

2、恩施州人民政府公报;

3、本机关领导参与的新闻发布会;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州委外事办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已公开信息至少保留1年以上。超过保留时效的信息可通过政府网站的搜索引擎进行查询。

四、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符合《条例》要求但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公开。

(二)受理机构

申请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为州委外事办综合科,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程静    联系电话:8306546    传真:8306542  

通信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29号,邮政编码:445000

电子邮箱地址:eszwb@163.com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中共恩施州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单位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受理机构电子信箱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受理机构办公地当面提出申请。

3、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进行登记,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同时答复申请人。决定公开的,应当在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后当场公开;不能当场公开的,应当在申请人办理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将公开形式告知申请人。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向有关监督机关反映。

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公开或者提供信息的,经州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五、申诉监督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诉或投诉,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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