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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1 16:19 来源:中共恩施州委外事委员会办公室

恩施州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秘书处(以下简称州友协秘书处)是经州委编办研究同意设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是为有效推动我州友城建设和民间对外交往,推进恩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根据州编委会批复,报经州委组织部同意,现面向州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聘1名州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根据《关于印发<恩施州州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恩施州组通〔2015〕62号)精神,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和规范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用岗位(1个)

州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1人。

二、拟聘用方式和范围

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人员(自收自支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除外)。

三、拟聘用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未满三年的,确定等次的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与州委外办在编在职干部无回避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除外。

7.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四、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日17:30。

2.报名所需资料:报名须附《恩施州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编制身份证明复印件,1寸登记照2张等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3.报名地点:恩施州委外办综合科(恩施市施州大道29号,联系人:易帆,联系电话:8256006)。

(二)资格审查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符合选聘条件的人数至少为3人。

(三)组织面试

面试工作由州委外办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群众工作等能力。

(四)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州委外办根据面试成绩,结合单位的用人需求确定2名人选为考察对象。考察组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征求所在单位和考察对象本人对于选聘的意见。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人员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公告

根据考察等情况,州委外办召开室务会集体研究确定1名拟选聘人员,并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州委外办和拟选聘人员工作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人员试用

拟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聘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八)正式调动

试用期满,对拟选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